福建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第四章 服务和监督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公安边防部门应当及时收集、掌握、报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信息,加强动态服务和管理。对在本省管辖海域、沿海地区发生的各类治安灾害事故,公安边防部门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和提供帮助。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8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