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第四章 审议意见的形成和处理第四十二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归纳整理。归纳整理后的审议意见应当全面、准确反映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