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修改

各级卫生部门负责人群布鲁氏菌病病情和鼠疫疫情监测工作,并采取应急免疫措施,对布鲁氏菌病和鼠疫患者进行治疗。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