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五章 管理费用第二十三条已修改河道堤防的防汛岁修费,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省财政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地(市)、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列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4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