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轨道交通发展所需资金实行政府投资和多渠道筹集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