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依法确定的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依照本条例分别负责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开发等工作。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