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二章 动物疫病的预防第十三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全省动物疫病的流行情况,制定需要进行临床检查和实验室检验的动物种类及疫病名录,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照该名录对动物疫病进行检疫、监测。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