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村务公开条例第十一条有效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档案资料要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限与村财务账簿相同。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