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立法条例/第五章 批准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程序/第二节 批准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程序第四十七条已修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由报请批准的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