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立法条例/第五章 批准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程序/第二节 批准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程序第四十六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具备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批准:(一)所作出的变通规定,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二)符合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