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委托,法制工作委员会征求有关工作机构的意见,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报告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