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三章 职业教育的保障条件第三十二条已废止用人单位在录用、聘用人员时,应当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优先录用、聘用专业对口或者专业相近的持学历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学校毕业生。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