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暂行条例/第七章 人才管理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允许新兴技术企业按规定招聘技校毕业生、中专毕业生、大学毕业生、留学生和国外专家。开发区内企业可按规定聘用在原单位辞职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其就聘后的工龄与原工龄连续计算。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