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投资与经营第十八条有效开发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