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劳动者工资保障条例/第三章 监督与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