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劳动者工资保障条例/第二章 工资支付第十四条有效劳动者依法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