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保护生态、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先规划后建设和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