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