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建筑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进行设计,建筑面积不得超出规划条件确定的建筑总量,其中计入容积率的计算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