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供用电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变更电网专项规划,由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3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