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供用电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非法侵占电力建设或已纳入电网专项规划用地的,由国土房管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强制清除障碍。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3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