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第二十二条有效市旅游、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民族自治地方保护和合理开发自然、人文等旅游资源,加强旅游区(点)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发展以生态体验和民族文化为特色的旅游业。社会事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