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第二十三条有效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在符合国家和本市社会发展规划的情况下,自主安排本地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