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第二十一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以及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给予重点扶持。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