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城镇规划条例/第四章 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建设工程竣工后未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的,不得投入使用,有关部门不得供水、供电,不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产权确认手续。地方法规 ·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