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审查第三十三条已修改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会议时,市人民政府应当向会议提出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财政预算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草案、财政预算收支草案一并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4年9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