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第一节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第九条有效企业应当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人数一百人以上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五十人以上不足一百人的企业可以建立职工大会制度,也可以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五十人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大会制度。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