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督导条例第八条已废止督学是执行教育督导公务的人员。督学分为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教育督导机构设专职督学。专职督学包括主任督学、副主任督学、督学。主任督学、副主任督学由本级人民政府任免,督学按行政机关人事管理权限任免。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