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禁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鼓励成立禁毒志愿者服务组织,支持禁毒志愿者、志愿者服务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和戒毒社会服务。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