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禁毒条例/第三章 毒品管制第二十条有效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储存、使用、进口、出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和落实单位内部管理制度,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