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禁止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用于生产制毒物品的化学原料。

禁止违反规定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方或者使用证明。

药品零售单位出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查验、登记购买者的身份证件等信息。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