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企业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办理有关注销登记手续。境外投资者清算后的资金,可以依法汇出境外。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