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资源综合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建立农业资源质量评价制度。县级以上农业资源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在农业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对农业资源状况进行评价并发布农业资源状况公告。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