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已废止

垦区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和信访制度,健全维护群众利益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