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垦区条例/第二章 行政管理第十五条已废止省农垦总局、管理局及其法制机构应当依法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发挥层级监督作用。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