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限制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第五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治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协调机制,并将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