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十二条有效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