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四章 登记程序/第三节 电子化登记第五十条已修改全程电子化登记中,加具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电子档案与纸质形式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