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四章 登记程序/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三十三条已修改申请商事登记,申请人应当按规定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