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三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3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