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就业促进条例第十三条已修改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鼓励境外就业和劳务输出归国人员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6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