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通过弄虚作假被确认为科技企业的,由原确认机关取消确认,有关部门追回其享受优惠政策所获得的利益;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