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促进科技企业发展条例/第四章 保护与服务第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在为科技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当减少环节、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提供方便。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