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保障青少年儿童入学权利条例/第三章 学校第十九条有效建立完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由自治县人民政府购买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地方法规 ·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