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传承、传播、保护和管理等人才。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