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第四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第四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给予扶持,并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