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三章 职业教育的保障第三十一条已废止自治区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职业教育提供资助或者捐赠,企业和个人通过政府部门或者社会中介机构对职业教育的资助或者捐赠,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