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五章 社会优待第五十一条有效具有本省户籍且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去世,按照有关规定免收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