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学前教育机构场所、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教具、玩具和用具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处罚。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