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第二十三条有效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